北方的冬天,还是很有些冷的,前些天刚下过一场雪,现在正是积雪初融的时候,还好临行前杨奇就有叮嘱我多带两件厚的衣服。
一件粉色的羽绒服,是我上学的时候小白买的,一件浅蓝色的大衣,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可能是涤纶,可能是无纺布,总之,无论从颜色,造型,或者材质上来说,你很难找出一件比这件棉衣更low的衣服,虽然如此,这件棉衣还算保暖的,也正因为这样,我把它留了下来。谁让我还没有经济能力呢?
杨奇 的家在很偏远的乡村,我们下火车以后,坐了两个半小时的汽车,又坐了一个小时的牛车,步行二十分钟才到一个竹挖泥墙的小院边,我们到的时候正是中午,屋顶上袅袅婷婷地冒出炊烟,好一副人间仙境的模样,我心里想“就这儿了。”
杨奇哐哐哐地拍门,他的母亲一叠声地应着就往外走,两只手在围裙上胡乱地抹了几下,口里应着,来了,来了。忘了介绍了,杨奇是单亲家庭,他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他从小就是由母亲带大的,他家里就他一根独苗。母亲一直很疼爱他,对他的婚事也很着急,这回看到儿子领着一个模样姣好的年轻闺女回来,喜不自胜,热情接待不在话下,本来自己一个人在家里,中午想煮点面,随便对付着吃点的,现在儿子和未来儿媳来了,乐的老太太赶紧下厨做了个最拿手的猪肉炖粉条。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不习惯北方的饮食,他母亲做的菜实在太咸了,但我又不能说,还要假装好吃的样子,连吃了好几碗,后果就是,前半夜喝水,后半夜撒尿,把我难受的。
“习惯了就好了。”杨奇翻了个身背对着我,嘟嘟囔囔地说道。
我冲他的背影做了个鬼脸,也上床睡去,这么多天的旅途劳顿,是要好好休息一下,这么想着,我也进入了沉沉的梦乡。
时值深冬,北方一连下了好几场大雪,外面的积雪积了了一寸多深。早上起来的时候,我看着外面的积雪发呆,杨奇和我吃过早饭,便拉着我往外面走,我说“我洗碗吧。”杨奇和他的母亲一叠声地说“不用,不用,去玩吧。”我笑笑,虽是客人之间的礼貌,却还是感到异乡的温暖,尤其是对我这样一个早年丧母的孩子来说。杨奇的家虽然贫穷,然而毕竟是有几分家的温暖的,虽然这温暖,和我想象里的温暖,很有些出入。
杨奇神神秘秘地,拉着我去了游乐场,我一看这些小孩子玩的东西,便抿着嘴笑,杨奇孩子似地开心,对我说“随便玩吧,这就是我工作的地方。”我一愣,随即也跟着开心起来了,这么说,以后我可以常常来玩了。
摩天轮,云霄飞车,这些都没什么稀奇的,南方的游乐园多的是,好玩的是滑雪,北方人都会滑雪,简直是无师自通,我在杨奇的指导下,连摔了几个跟头,吃了几大口雪,才终于滑得像个样子,连杨奇都开始笑起我来。”你们南方人,都这么笨吗?”
“你这是地域黑了啊。”我急口辩驳,杨奇看着我发急的样子,便不再说话,只是看着我笨拙地在雪里玩耍。
我偷眼去瞧杨奇,他站在那里看我,脸上没什么表情,雪后的太阳光将他颀长的身材拉的像一根竹竿了,心窝里一热,觉得今生今世,就这样跟他生活下去,未尝不是好事。
玩不了几个小时,便到了午饭时间,杨奇和我慢慢悠悠地往家走,杨奇的母亲早已经做好了饭,站在门口迎我们,“回来了,怎么样,玩的愉快吗?”“挺好的。”我礼貌地笑着。“那就好,进来吃饭吧。”杨奇的母亲笑吟吟地往屋里走。
我看着她的臃肿的,又朴素的背影,想到自己的妈妈,当妈妈去世之后,我就常常把别人的母亲想成自己的母亲,母亲和母亲之间总有那么几分相似,可能是声音,可能是身材,也可能是对着子女时的那几分相似的慈祥。
“妈。”我紧走几步,走到他母亲的身边,“哎!什么事儿?”他母亲好奇的望着我,对我突然转变的称谓表现的又惊又喜,脸上露出夸张的表情来。“没,没事儿。”我不好意思地笑笑,亲热地挽着她妈妈的手,并肩向屋里走去。
不知道杨奇会不会吃醋呢?我和他妈妈这个样子,就像我变成了女儿,而她变成了我母亲,反倒是杨奇,像是成了一个外人。反正杨奇的妈妈也常说“我当你,就像当自己的女儿一样。”虽然她并没有什么女儿,她只有杨奇一个孩子。
在当时,我是毫无疑惑地相信的,并深深地感激他们对我如此的厚待,让我找到了想象中的家,我在心里发誓以后一定要好好孝顺他的母亲。虽然,很久以后,我才知道,一切,都只是我天真的幻想。
四条半人高的木质长凳整齐地围绕着朱漆剥落的四方桌,由于年代久远,四方桌的桌面和四角,都被摩挲出黑亮的油渍来,在那盏昏黄的白炽灯下,烁烁地闪着光。
这座八十年代的小屋,自从杨奇的父亲走后,就再没有扩大或者整修过,一切都维持着杨奇的父亲走时的模样,按杨奇的母亲的说法“怕他回来不认识家了。”说着这话的时候,杨奇的母亲用被烟熏黄的手指揩揩浑浊的老花眼。杨奇也不无配合地陷入沉默,或者吸一支烟,或者踱出屋外,就像一个男人能做的那样子。
四方桌上,安静地蹲着一个花瓷大盆,没错,就是我们小的时候用来洗脸的那种花瓷脸盆,足有那么大。杨奇的母亲去厨房盛饭了,我好奇地掀开盖子,哇啊,好大一盆土豆炖茄子,其中夹杂着几片零星的肉。有那么一瞬间,我陡然升起被卖到山区的感觉,真穷啊,我忍不住在心里默默地说道。
我有点无措地坐着,我想过自己即将开始的生活,可我万万想不到,杨奇的家,竟然穷困至此,穷到连肉都吃不上的份,我疑惑了,难道这真的是我离开小白,做的最好的选择吗?难道这里真的就是我的栖息之所吗?这个不避风雨的小屋,怎么庇护我的未来呢?
“在想什么呢?”杨奇左手端着半碗饭,右手举着筷子,吧啦吧啦地把饭往嘴里送,眼睛却瞅着我。
我突然觉得他有点讨厌了,勉强地挤出一个笑来“没,没什么事。”赶紧端起碗,把饭往嘴里送。
“吃菜啊。”杨奇的妈妈夹了一筷子菜放在我碗里,柔和地笑着。
“谢谢阿姨。”我客气地笑笑。“一家人,客气啥。”杨奇的母亲满脸慈祥地说道。
吃过午饭,我便和杨奇回到他的房间里——一间十几平方的小屋。我在这里强调他的平方数,不止是想强调这房间很小,更想说说这里的简陋。房间里阴阴暗暗的,打开灯,整个房间便透着一股氤氲的雾气,进门的左手边,是土炕,用大红花布铺得平平整整的,炕上摞了几床厚棉被。角落里,放着便盆,主要是晚上上厕所时用。他们这里没有洗手间,解手必须去公共厕所。
没错,我又一次感觉自己被卖了,突然有点难过,有点想回到生长起来的南方。然而天大地大,哪里又是我的家呢?
杨奇似乎看出了我的窘迫,他将我轻轻揽在怀里,说:“没事的,慢慢地就习惯了。”我将头深深地埋进他的胸膛,用力呼吸着他身上劣质烟草和汗臭混合的味道,说来奇怪,我是个很爱干净的人,然而却很喜欢杨奇身上的味道,大概是因为我爱他,又或者,那就是所谓的男人味。
话说杨奇,他平时是个很粗心的人,没想到他也能这么心细如发,看出我的心思,可能,他也是爱我的吧,别人不是都说,当你爱一个人的时候,什么都愿意为他做。
我抬起头,吻了吻他的嘴唇,他顺势一推,就把我攮到了炕上,接着,我们两人就发生了不可描述的事情。
事后,我们浑身赤裸,缠绵在一起,他抱着我,用手轻轻把玩我的发丝,我将头温柔地靠在他的胸膛。
“下午,我带你去村子周边逛逛,好吗?”
“嗯。”
良久的沉默。
“你的身份证和银行卡我帮你收起来了,你在这里人生地不熟,又喜欢丢三落四,还是我先替你保管吧。”
“嗯。”我将耳朵贴近杨奇的心脏。“扑通,扑通。”他的心脏在胸腔里极有力量又有节奏地跳动着。我竟然没有对他的话产生丝毫的怀疑。这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恋爱中的女人都是傻子吧。”我觉得那时候的他也是傻极了,又可爱。可惜,那时的我并不知道,女人的爱是随着日子的增加而叠加,而男人的爱,则是随着日子的增加而减少,当他的新鲜劲儿过去,那么又会变得冷静而睿智。到那时,犯傻的,也只有你一个人了。
热恋的日子,就在每日的玩闹中过去,杨奇在游乐场看场,我就在游乐场玩耍,直到所有的项目都玩了十遍以上,终于腻了,由此,我得出一个结论,如果你喜欢什么,那就一直一直一直去做,去拥有,那么,总有一天,你会觉得它的无聊且让人受不了。
我终于不再去游乐场玩了,杨奇去上班的时候,我会端把椅子坐在门前晒太阳,或者在房间里睡觉。杨奇说的没错,我真的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不管是土豆炖茄子,还是猪肉炖粉条,我都可以吃的津津有味,不管有没有卫生间,我已经习惯了这里的如厕方式,不得不说,习惯,真的是一种可怕的力量。
人对不想做的事情的规律大抵如此,不想做——忍耐一段时间——觉得还好,做下去也无妨——一直做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