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征地

作者:洪刘华 | 发布时间:2018-07-18 09:25 |字数:2121

    因为粮价低,每亩田支付1600元租金,绝大多数村民都能接受。杨大山儿媳因为超生,除了第一个孩子,其他三个都没有户口。沒有户口自然没有地分,租金更加没有!他一家八口人,只有五个户口四亩田,一年也就是六千多块,扣除乡统筹村提留一事一议公用工找款等费用,实际到手的也就是四千多块!这点钱还不够他打一场麻将!王大狗父子不帮他孙子孙女申报户口,他跟他们有不共戴天之仇!于是他找到跟他同样苦大仇深的马海涛,到省城反映王大狗低价租地高价卖地的不法行为!

    前文说过,马海涛因为向大队主任举报小队干部私分公粮的问题,结果被王大狗撤了保管员的职务,几十年来他一直耿耿于怀。他的记忆一直停留在大集体年代,跟杨大山向上反映问题时,时不时地冒出一句最高指示,比如“抓革命促生产”。“以阶级斗争为纲,其余都是目”。“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之类!省城领导认为他们都是神经病,通知沿江派出所将俩人接了回来!所长可能受到某人指示,分别赏给他们两个嘴巴!马海涛受不住打击,回家不久便喝农药自杀了!一个神经病,自然没有人为他可惜!其实他是个好人,如果当初跟王大狗一起私分公粮不去举报,说不定现在也是村组干部!因为粮价低,每亩田支付1600元租金,绝大多数村民都能接受。杨大山儿媳因为超生,除了第一个孩子,其他三个都没有户口。沒有户口自然没有地分,租金更加没有!他一家八口人,只有五个户口四亩田,一年也就是六千多块,扣除乡统筹村提留一事一议公用工找款等费用,实际到手的也就是四千多块!这点钱还不够他打一场麻将!王大狗父子不帮他孙子孙女申报户口,他跟他们有不共戴天之仇!于是他找到跟他同样苦大仇深的马海涛,到省城反映王大狗低价租地高价卖地的不法行为!

    前文说过,马海涛因为向大队主任举报小队干部私分公粮的问题,结果被王大狗撤了保管员的职务,几十年来他一直耿耿于怀。他的记忆一直停留在大集体年代,跟杨大山向上反映问题时,时不时地冒出一句最高指示,比如“抓革命促生产”。“以阶级斗争为纲,其余都是目”。“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之类!省城领导认为他们都是神经病,通知沿江派出所将俩人接了回来!所长可能受到某人指示,分别赏给他们两个嘴巴!马海涛受不住打击,回家不久便喝农药自杀了!一个神经病,自然没有人为他可惜!其实他是个好人,如果当初跟王大狗一起私分公粮不去举报,说不定现在也是村组干部!

    杨大山坚持认为自己没病!他不再向上反映,而是到法院起诉,要求村委会归还自己出租的土地!他说宁可要回来长草,不稀罕几千块钱租金!

    土地早就卖给厂老板和开发商了,怎么可能退给你呢?法院立案之后,才发现厂老板、开发商跟王小毛签的是征地合同,补偿款早就赔给村里了!挪用或贪污土地补偿款,这可是犯法的啊!王小毛如坐针毡,他急忙找亲生父亲商量对策。丁局长久经风浪临危不惧!租地不合理,国土局补办个征地手续不就行了?每年每亩给你1600元租金,你又长生不死,镇里早就不想给了!你上诉法院,我就一下子都给你吧!他跟国土局副局长是拜把兄弟,副局长自然为他排忧解难,已经建厂盖楼十多年的土地,突然宣布被征用!每年每亩1600元租金,改为一次性18000元。同时将征地公告下发到各个村民手中:

    征地告知书

    沿江镇杨庄村居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社区范围内集体土地约10.6761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土地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二、拟征土地位置:沿江镇(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拟定补偿标准

    (一)根据如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皋政办发[2013]205号)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

    地类土地补偿费(元/亩)

    农用地耕地

    水田18000

    旱地18000

    菜地18000

    园地18000

    林地18000

    其他农用地18000

    建设用地18000

    未利用地9000

    (二)青苗补偿费按每亩1260元/亩计算;

    (三)地上附着物在拆迁时一并调查,其补偿费按照拆迁补偿的有关标准执行。

    四、拟定安置途径

    根据如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皋政办发[2013]205号)规定,拟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为社会保障安置,实际安置途径以有权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五、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需要听证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六、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击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七、本告知书下发后,国土资源部门将组织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予以配合,并在《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作为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地上附着物产权人是否同意征地的凭证。

    如皋市国土资源局

    每亩18000元土地补偿费,也就相当于十年租金,用完之后怎么办呢?杨庄村的村民开始还十分支持杨大山,收到征地公告后再也不愿相信他了!没有土地同样要生活,男女老少纷纷背起行装,加入了南上北下的打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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