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为首的一骑举着一柄长刀。
“稳住阵型!”我大喝一声,挺枪上前压阵,折梅枪挥舞,接连刺下冲到最前面的几员骑将。
盾马撞击之声连绵不绝,有时是盾被撞飞,后面骑士蜂拥而入,有时候是马被撞倒,带着后面的骑士也乱了步伐,炎国重盾阵,在骑兵冲锋面前也有些力不从心。
领兵的刀将一夹马腹,白马一跳直接越过了面前的盾兵,杀入阵中,左挥右砍把后面的矛兵打了一个措手不及。
我心知不能被此人打乱阵型,骑马奔过去,上来就是一招梅花月满天。
此招式追求的是唯快不破,我现在只想快速杀掉此将,下手自然也是丝毫不留情。
刀将反应非常灵敏,回身一砍,我一拽缰绳,闪到一边,他却没有想到砍了个空,收刀的姿势还没做出来,就被我一枪斩下首级。
不过这冲阵的骑兵实在是太多了,我纵使左奔右跑来回厮杀,也完全阻止不了阵型被打乱分割。
“金弟休慌,蒙逊来也!”我正准备带着残兵杀出重围,就看到后面蒙逊和另外三个裨将带着人来了。
我精神一震:“兄弟们,希望就在眼前,随本将杀出去!”
“杀啊!”
看准方向,我接连枪挑十数人,周围的敌骑慢慢的开始包围其他士兵,我也无心恋战,带着手下残余兵马冲入蒙逊阵中。
重新结阵后,“回身杀敌!”我仰天大吼。
看着身边不足百人的队伍,我怒从心起,跟着蒙逊的人马开始困杀这些骑兵。
“敌将授首,尔等还不束手就擒!”蒙逊拿着一颗人头喝道。
“别听他胡言,那不是将军。”一个敌骑喊道。
接着一箭射过去,直接把那骑射死。
其余骑士一看突围无望,一个个下马求饶。
“清点人数。”蒙逊喊了一声。
“报,阵亡三千余人,伤员接近四千,还能战斗的还有一千五百人。”
“八千人直接损失八成。”蒙逊沉默片刻“敌人呢?”
“敌骑四千冲阵,俘虏七百三十五。”士兵回答道。
“全杀了!”我心中怒火冲天。
“不可,留一千人看守,剩下还能站着的,帮忙把重伤员运回去。”蒙逊打断了我的话说道,但同时又对我抱以歉意。
“为什么?”我有些不解,这些俘虏不杀带着也是威胁,“现在战事还没有结束,为什么不把这些隐患杀掉一了百了。”
“杀降不详。”蒙逊表情带着一丝高深莫测,甚至脸上的表情都有些古怪。
“好吧。”我有些不甘心,但是看到蒙逊这么认真,估计是不会让我得逞的,索性我也就直接放弃了,我此时手下本报人马不过数十人,几乎可以称得上是全军覆没,连我的两个校尉也战死了。
没办法,我这支人马被打残,元帅只好又调了两个后备军校尉补充进来,我有些羞愧,第一次亲自领兵,就几乎全军覆没,这份战绩,实在是丢人,不过蒙逊倒是不这么看,他说,亲兵打步兵,几乎只有超过五倍之数,才可以力敌不退,据阵而守,我人数不占优势,士兵战力不占优势,能活着而且可以阻拦骑兵冲锋,就已经是难得的胜绩,虽然蒙逊说的是实情,但是也有明显的安慰成分,我不再像一开始那么沮丧。
所谓后备军就是没经过战事的新兵,把老兵戳进去当军官率领,一般不用上战场,主要任务是运输粮草,以及补充进损失过多人马的军官麾下。
很不巧,我就是那种损失人马过多的军官,这使得我再一次觉得有些羞愧。
新来的两个校尉一个黑脸壮汉叫王仁,另一个少了一只眼睛的叫玄仲。
王仁此人经历倒是平平无奇,从底层士兵参战一直熬上来的,手上的老茧硬的像是铜铁,一看就是久经沙场的汉子,走路的姿势都带着一丝杀人见血的煞气。而玄仲就有些不同了,他一开始本是北路军中一个杂号将军,也算是少年得志,只不过后来因为得罪权贵,来到了中路军中做了一个弓马兵,现在又靠着战功做到了校尉,身材高大,武器是一柄长锤,也说明了此人的勇力过人,不过脸上的伤疤纵横,透着一股子桀骜不驯。
至于这些新兵脸上则还带着稚嫩和些许对战场的畏惧,这么想的原因可不是我看不起他们。这些人只要经历过一次大战,就会变成沙场老兵,但是现在,确实还是太嫩。
这场仗从正午打到黄昏,城墙下丢了大约万余尸体,敌将也不好受,损失也不会比这个少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