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挂没了,认爹保命

作者:18018712542 | 发布时间:2021-06-17 17:22 |字数:3402

    天穹外,一道巨大的身影显现,占据了大半个天空,目光注视着神庙这里,旋即一拳轰出。

    “轰~”

    天地剧震,空间出现大片的裂缝,电闪雷鸣,江河断流,一副末日景象。

    “轰、轰、轰……”

    紧接着,拳头如同雨点般轰击在天穹之上,每一次撞击都会引发天空变形、大地抖动,毁灭的气息笼罩在每一个人心头。

    郯白城,所有的火神斗士和普通民众立刻跪伏在地,虔诚的膜拜。

    “火神!”姜立轻语道,目光忌惮地看着天外来客。

    一拳之威就可以令天地动乱,这种无敌的伟力自然只有神灵才会拥有。

    “那就是神的力量吗?”

    叶清风望着域外的那道身影,不禁瞳孔猛缩。

    即使他们相距无穷之远,可他依然能够想象到祂的身躯何等庞大,真正的身与天齐,还有其体内所散发的可怕威势,让他浑身汗毛倒竖,如临大敌,却又生不出一丝抵抗的念头。

    “太强了!”叶清风感叹道,同时又有一丝庆幸,虽然火神强大无匹,但此时此刻也杀不了他。

    原因很简单,任何神灵都无法真身降临到千慕大陆,这是天地的自我保护法则,排斥神级及以上的修士,因为神的力量实在太强了,可以轻易毁灭整块大陆。

    火神无法杀他,那他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了。

    他有挂,根本不怕其他斗士。

    吸收世人供奉给火神的香火之后,他感觉自己是无敌的,无视一切攻击,防御惊人,瞬移的速度……

    这样的战力,还有谁?

    根本就是无敌啊!

    想到这,叶清风难免有些得意忘形。

    然而他还没有高兴多久,突然就冷汗直流。

    神庙被上官雄给烧了,火神金身法相被他间接给毁了。

    没有火神金身法相,也就没有火神庙;没有火神庙,世人到什么地方祭拜火神?没人祭拜神灵,他还怎么吸收香火烟气?还怎么开挂?

    “卧槽,完了。”叶清风无语道。

    他的挂,没了。

    被他自己亲手给关闭了。

    这个时候,叶清风突然想到一句话,不作死就不会死。

    没了挂,又得罪了火神,他有一千条命也不够死的。

    “哼~”

    天外,那道身影发出一道冷哼声,终于是停下了攻击,因为再打下去也毫无意义,祂破不开千慕大陆的空间壁垒,倘若强行进入的话,千慕大陆就会破裂,到那时祂就少了一块可以收集香火信仰的领地。

    “信奉我火神的斗士听着!”

    火神缓慢俯身,庞大的威势随之倾泻下来,一瞬间竟压得天穹有些扭曲,旋即一张火色的人脸在半空成形,俯瞰整个郯白城,恐怖的威压瞬间弥漫开来。

    “谁杀了这个亵渎神灵的年轻人,我就赐予他我的神器:火神枪!”

    说完,一道道火焰在空中勾勒出叶清风的样子。

    叶清风:“……”

    叶清风吓了一大跳。

    火神这是生怕他死不了啊!

    在千慕大陆,武器有六个等级,分别是凡器、宝器、法器、灵器、道器、神器。

    凡器,由一般铜、铁所造;宝器,由特殊材质所造;法器,拥有某种独特的技能;灵器,通常指诞生出灵识的法器;道器,是最强斗士证道时获得天地法则认可的灵器。

    神器,很简单,就是神打造的武器,具有神的部分神力,威能远超道器,一名普通的斗士手握神器完全可以越两级战斗,同个级别的斗士战斗,拥有神器的一方可以轻松碾压对方。

    整个千慕大陆,神器的数量少得可怜,普通斗士看都没看到过,只有各个神国的帝王才能拥有一件神器。

    现在火神为了杀他,居然用神器悬赏,这样一来,郯白城的那些斗士还不得疯了?肯定会豁出一切来斩杀他,甚至其他城池、神国的人都会不惜万里赶来取他的性命。

    不久之后,叶清风就会成为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喊杀。

    “他奶奶的,要不要这么惨啊?”叶清风内心哀嚎道,“老天,你这是在玩我啊。”

    穿越过来成天才,他还没高兴几分钟,就被废了;临死之前开个挂,刚装个逼杀了两个人,挂就没了;现在又面临死境,这让他怎么活?

    活着,太难了。

    ……

    与此同时。

    “神器啊,杀个人就能得到神器,这是真的吗?”

    “蠢货,当然是真的了,那是火神亲口说的,还能有假?”

    “那个年轻人是谁?一刻钟,我要他所有的资料。”

    “……”

    在听到火神的话之后,无数的斗士开始行动起来,眼睛死死地盯着叶清风的面孔,将他牢牢刻在脑海之中。

    此外,一些认识叶清风的人,一个个露出诧异的表情,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叶清风今天不是应该被处死了吗?怎么火神还要杀他?

    当然很快他们就把脑海中的疑惑抛开了,现在重要的是找到叶清风,然后杀了他,夺得神器火神枪。

    “奇伟,你去神庙,务必了解清楚神庙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何火神要杀叶清风那个废人。”

    “对了,查探一下叶清风在哪,我们叶家要抢先出手杀了他,可不能让这个大便宜给其他人占了。”

    “宸儿,让上官家所有斗士都出去找叶清风,一定要抢在所有人前面找到他。”

    “卓逸,立刻带人去找叶清风,不管付出什么代价,把他的人头给我带回来。”

    “南儿,你不是跟叶清风有些交情吗?现在我就派你去找他,一定要用最短的时间找到他。”

    四大家族的人第一时间行动了起来,都想要第一个找到叶清风,然后杀了他。

    ……

    已成废墟的神庙中。

    “叶清风,你要死了。”姜立走到叶清风的身旁,平静道,“虽然你很有本事,但是接下来会有无数的斗士来杀你,甚至某些强大的斗罗都有可能出手,你很难活下去。”

    “我知道!”叶清风没好气道,很烦,正想着先跑路,然后再慢慢打算。

    “我可以救你!”姜立开口惊人道。

    “你救我?”叶清风惊疑地看着姜立,然后问道,“你拿什么救我?你能对抗火神吗?还有……你为什么要救我?你想要什么?”

    此前,叶清风还是个废人时,姜立对他视而不见,毫无怜惜之心,而现在却要救他,还要为他违逆火神的意志,这太反常了。

    事出反常必有妖!

    叶清风很是怀疑姜立的动机,他肯定要付出极大的代价才能获得姜立的庇护。

    “神虽然无比强大,但也不是每个人都怕他,都信奉他。”姜立解释道,“比如我法师公会,就不用理会神,那些斗士也不敢公然杀害我法师公会的人。”

    “你的意思是,让我加入法师公会?”叶清风道。

    “是的!”姜立道。

    “就这么简单?”叶清风怀疑道。

    法师公会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牛逼哄哄了?只要加入就可以无惧神的法旨,这也太扯淡了。

    在这个世界的叶清风的认知当中,神才是千慕大陆的主人,很少有人敢挑衅神的威严。

    法师公会的地位虽然也不低,但绝对无法和神相比。

    “当然没有那么简单,这只是第一步。”姜立道。

    叶清风当即心生警惕,问道:“你到底想要什么,直说吧。”

    “叶清风,这个世界是公平的,你想要得到法师公会的保护,就必须要付出相应的代价,这个我想你心里很清楚。”姜立淡淡道。

    叶清风点头。

    “你的灵魂很强大,很适合学习法阵,我看上你的修炼天赋了。”姜立道,“还有一点,你对神并不怎么恭敬,这点和我们法师公会的理念相同。”

    “人就应该做自己的主人,拜什么狗屁神灵。”姜立声音突然加大道,如同雷鸣般。

    叶清风一怔,方才有一秒钟的精神恍惚,这让他十分忌惮地看着姜立,在他的身上感受到了一股极其危险的气息。

    “叶清风,我非常欣赏你。”姜立继续道,“按理说,法师公会是不会接手你这个烫手山芋的,为了一个有天赋的法师而开罪一个神灵,不值得。”

    叶清风也是这么想的,法师公会不可能因为他而去得罪火神,这笔生意实在不划算,而且除了火神之外,还有很多的斗士要杀他,法师公会肯定要去摆平他们,这都是麻烦啊。

    “但我会说服他们,这一点你大可放心,我在法师公会还是有点话语权的。”姜立道。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们非亲非故,难道你就因为欣赏我,就这么大力地帮我?”叶清风问道,直视着姜立的眼睛。

    姜立沉默了一会,一脸严肃,然后看向叶清风,道:“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不过我可以向你保证,我绝对不会强迫你去做任何你不愿意的事情。”

    叶清风皱眉,对于这个答案并不满意。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拒绝,不过一旦你拒绝,那我就无法保护你了,你自己想清楚。”姜立道。

    “好,我答应你。”叶清风道,虽然他还不清楚姜立的目的,但现在他也没有其他选择了。

    不管以后他要面对什么危险,那都是以后的事情。

    现在,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很好,那现在随我回法师公会吧。”姜立道,“我们得赶紧回去,为你确定法师的身份,这样法师公会才有权力保护你。”

    说完,姜立带着叶清风赶往法师公会。

    一路上两人闲聊。

    “虽然你亵渎了火神,但火神用神器悬赏杀你,你有没有觉得有些奇怪?”姜立道。

    “是有点!”叶清风回应,沉默了一会,暗道,“难道,火神发现我吸收祂的香火信仰了?”

    “你是想到什么吗?”见叶清风沉默,姜立追问道。

    叶清风摇头,道:“没有,没有……”

    他和姜立还不熟,怎么可能告诉他,他可以吸收香火烟气,这可是他的挂,保命用的。

    姜立看着叶清风,笑而不语。

    “额,对了,你这么帮我,救我一命,为了表达我对你的感激之情,我认你做爹,如何?”叶清风突然道。

    姜立惊愕!

    “爹!”叶清风喊道。

    姜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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